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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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省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2021/01/15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2021年3月13日举行,现将江苏省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经教育部同意,我省上半年仅受理补考考生和在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师范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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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报名信息审核方式变动的通知 2021/01/15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将于1月14日-15日进行网上报名,1月17日-18日进行报名信息审核。为落实国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切实保障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将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信息审核方式进行调整,区级考区将现场审核调整为网上审核,高校考区按照原报名公告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时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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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2021/01/15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3日(星期六)举行(考试时间安排及准考证获取与打印方式见附件1)现将上海考区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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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省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2021/01/15

    黑龙江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重要提示

    1.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黑龙江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公告》,并按要求做好考试防疫准备工作。考生须在公告之日起持续关注微信公众号“龙招港”或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及时接收或查阅防疫通知,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考生将无法正常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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