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精神,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面试工作。现将面试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四川省面试报名公告。 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16年5月21日至22日进行。为做好面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条件: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关于2016年上半年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公告。 请考生注意按照各考区开考的类别、科目正确选择考区。 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就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海南省,包括在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或户籍在海南省,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人〔2012〕23号)的要求,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上海市教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