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2015年开始我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简称NTCE)。具体实施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印发的《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甘教厅〔2015〕56号)进行。
NTCE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合格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NTCE考试合格证明。NTCE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2年,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统一部署,现就我省2021年下半年NTCE笔试工作公告如下: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文件安排,我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10月30日。现就笔试考试报名安排通告如下: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2020〕115号)文件安排,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10月30日。现就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9月2日09:00--5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9月2日09:00--7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9月2日09:00--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10月25日--10月30日。
为做好2021年秋季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上海市<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认定条件及申请流程告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