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5个文件的通知》(云教人〔2016〕27号),现将2021年上半年我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3〕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文件规定和我省工作安排,现将我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将于2021年5月15日—16日举行,现将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内地(大陆)居民报名参加北京地区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要求和教育部有关安排,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户籍、学籍(在校生)在贵州省或已取得贵州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在校生指:贵州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或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以上人员须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