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231号)和《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吉教师字[2014]2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关于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231号)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证在辽宁省内,或省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在读的大学生,国民教育系列的成人高校毕业生、自考毕业生(不含在读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016年1月1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须参加国家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将山西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我省笔试报名采用网上注册、网上审核(考生不再到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办法。网上审核的主要内容有考生姓名填写是否规范、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应填项目是否齐全。各市考试部门不负责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
一、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
(二)我省对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信息填报是否齐全。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