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精神,2019年上半年,我省接受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
(二)我省对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信息填报是否齐全。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
一、考试安排
1.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目前我市笔试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
2.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月15日—18日12时;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19年1月18日16时;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9年1月19日。
3.考试日期:2019年3月9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9日(星期六)举行,现将上海市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上海市内(具体要求见附件1:现场确认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说明)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