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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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省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8/04/20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2015年下半年开始我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简称NTCE)。具体实施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印发的《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甘教厅[2015]56号)进行,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即2015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须参加NTCE考试;2015年秋季学期及其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NTCE考试;截至2015年底,已取得省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后可在2016年7月前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上述情况之外的所有人员,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前,都必须报名参加NTCE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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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省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8/04/20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现将安徽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安排
      (一)网络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4月22日
      (二)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4月21日-4月23日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4月21日-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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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8/04/20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工作安排,现将全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山东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工作单位(在读生为就读学校)或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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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省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8/04/20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事项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249号)和我院与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综考〔2018〕1号)相关规定,现将我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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