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249号)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现将吉林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及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成绩条件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方可申请参加面试。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2018年4 月19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www.ntce.cn查询;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及考官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宁教师办【2016】186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开始,宁夏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年组织两次,分别安排在3月、11月进行;面试每年组织一次,安排在1月份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届时查看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
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面试将于2018年5月19日—20日举行,现将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北京市,并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2年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