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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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7/12/06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137号)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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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省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7/12/06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7年下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注意事项及条件

      特别提示: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特别是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在报名时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须为河北省内学校,报考须在学校所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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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7/12/06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现将吉林省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一)报考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含机考)各科目考试合格,方可申请参加面试。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2017年12月12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www.ntce.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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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省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7/12/06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2015年下半年开始我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简称NTCE)。具体实施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印发的《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甘教厅[2015]56号)进行,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即2015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须参加NTCE考试;2015年秋季学期及其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NTCE考试;截至2015年底,已取得省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后可在2016年7月前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上述情况之外的所有人员,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前,都必须报名参加NTCE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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