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7年上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注意事项及条件
特别提示: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特别是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在报名时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须为河北省内学校,报考须在学校所在市。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49号)要求,现将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18日8:00至21日24:00
(二)网上审核时间:2017年4月18日至23日24:00
(三)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7年4月25日24:00
上海市2017年上半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国考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是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思维品质等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2017年上半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面试将于2017年5月20日—21日举行,现将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我市,并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2年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