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一、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到审核点现场审核及确认签字,并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写信息错误、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我省对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现场审核确认,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即请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报考考区审核点进行现场确认。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49号)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辽宁省内,或省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在读的大学生,国民教育系列的成人高校毕业生、自考毕业生(不含在校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49号)精神,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1日举行。为做好我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月13—16日(含节假日)
2.考区网上审核时间:2017年1月14—17日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实施细则(办法)的通知》(苏教规﹝2014﹞2号)规定,江苏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定一年一次。2017年江苏省将在下半年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