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2017年上半年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1日举行,现将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2016〕7号)精神,从2017年开始,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面试)均安排一年两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精神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现就2017年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须知
关于2017年上半年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公告
注意:考生报名时,请务必注意根据自己所报类别选择相应的考区!
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1日举行,考生网上报名于1月13日至16日进行。现就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 [2013]9号)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49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