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精神,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面试工作。现将面试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现将吉林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一)报考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含机考)各科目考试合格,方可申请参加面试。2017年上半年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2017年4月18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www.ntce.cn查询;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249号)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现将我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于4月18日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www.ntce.cn查询。如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笔试所在地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