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河南省工作安排,现将我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有关面试内容和要求,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考生可登录 www.ntce.cn查询),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上海市2016年下半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国考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是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思维品质等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方案(试行)>和<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青教师〔2015〕69号)规定,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每年安排一次。为此,我省2016年下半年暂不安排面试。2016年下半年参加笔试合格的考生可参加2017年上半年组织的面试报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精神,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面试工作。现将面试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