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上海市2016年下半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国考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是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思维品质等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方案(试行)>和<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青教师〔2015〕69号)规定,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每年安排一次。为此,我省2016年下半年暂不安排面试。2016年下半年参加笔试合格的考生可参加2017年上半年组织的面试报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精神,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面试工作。现将面试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江苏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考试中心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2016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月7日至8日进行。为做好面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