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一、报考须知
(一)考生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其他个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影响面试报名及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户籍非我省的社会考生以及年龄未满18岁的社会考生,须按各考区规定(附件4)提交相应补充材料进行审核,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教〔2018〕12号)精神,现将我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教师〔2015〕2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1日举行,考生网上报名于1月13日至18日进行。现就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在海南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海南省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以下(一)、(二)、(三)条的有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