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温馨提示: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考试院统一部署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户籍在浙江省内或持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5日举行,现将江苏省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江苏省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江苏省居住证的人员,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5日(星期日)举行(考试时间安排及准考证获取与打印方式见附1)。现将上海考区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居民,在本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驻沪现役军人和武警。详见报考条件。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5日举行,报名工作将于7月5日开始,现将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须知
(一)考生须符合我省报考条件,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