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一、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
(二)我省对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信息填报是否齐全。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
一、考试安排
1.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目前我市笔试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
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月9日—11日12时;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0年1月12日16时;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0年1月13日。
3.考试日期:2020年3月14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4日举行,现将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
2.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因个人报名信息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4日(星期六)举行(附件1:考试时间安排及准考证获取与打印),现将上海市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本市户籍或人事关系在上海市的外省市户籍的居民、在本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具体要求见附件2:现场确认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