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1日至12日进行,现将江苏省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具有江苏省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江苏省居住证的人员,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二)考生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是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思维品质等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人〔2012〕23号)的要求,现将上海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
(一)考生须符合我省报考条件,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应根据本公告有关要求,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生的高等教育学历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考生报考前应自行查询。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106号)和《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吉教师字〔2014〕2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