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考试中心下发的《关于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243号)和我院与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综考﹝2015﹞23号)相关规定,现将我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243号)要求,现将201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河北省关于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6年上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注意事项及条件
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我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简称: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面试分学段、专业进行。自2015年下半年起,新增历史与社会(初级中学)、科学(初级中学)和通用技术(高级中学)3个面试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