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温馨提醒:
1.“浙工大”考区目前为我省唯一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初中和高中的日语、俄语科目专设考点,仅接受以上类别及科目报考。
2.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7日至8日进行,现将江苏省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具有江苏省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江苏省居住证的人员,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二)考生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是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思维品质等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现将上海市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
(一)考生须符合我省报考条件,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考生应根据本公告有关要求,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生的高等教育学历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考生报考前应自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