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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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省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7/12/06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2015年下半年开始我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简称NTCE)。具体实施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印发的《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甘教厅[2015]56号)进行,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即2015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须参加NTCE考试;2015年秋季学期及其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NTCE考试;截至2015年底,已取得省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后可在2016年7月前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上述情况之外的所有人员,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前,都必须报名参加NTCE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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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7/12/06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117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教育部考试中心下发的《关于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137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师〔2015〕18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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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7/12/06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山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符合我省笔试报名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参加2017年笔试的考生可在2017年12月12日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查询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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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7/12/06

    2017年下半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面试将于2018年1月6日—7日举行,现将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北京市,并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2年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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