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温馨提示: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考试院统一部署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户籍在浙江省内或持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温馨提醒:
1.本次面试全国统一时间为5月11日-12日,5月11日为工作日,面试时间均由系统随机编排,请考生根据个人实际及所报考区的考试时间安排谨慎报考。一经报名成功,不接受调整考区、时间及退费等申请。
2.“浙工大”考区为我省唯一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初中和高中的日语、俄语科目专设考点。
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考试院统一部署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温馨提醒:“浙工大”考区为我省唯一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初中和高中的日语、俄语科目专设考点。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部考试院统一部署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