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2016〕7号),现将2021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须知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考前14天考生须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态势和考试要求,按照规定参加考试。
(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区设高校考区和市(区)考区。
高校考区有:陕西师范大学考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考区、西安翻译学院考区,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报考。
各市(区)考区设在市(区)政府所在地。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考:陕西户籍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市(区)报考;非陕西户籍考生在居住证申领地报考。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陕西师范大学、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西安翻译学院除外)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2016〕7号),现将2021年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须知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考前14天考生须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态势和考试要求,按照规定参加考试。
(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区设高校考区和市(区)考区。
高校考区设在陕西师范大学(仅限本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