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和《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吉教师字〔2014〕2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包含居住证)在吉林省或吉林省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在读的中国公民,在吉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并持有有效证件的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4日进行,现将我省面试及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成绩条件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方可申请参加面试。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4月14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和《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吉教师字[2014]2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于2023年1月7日至8日进行,现将我省面试及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成绩条件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方可申请参加面试。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2022年12月9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