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137号)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249号)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49号)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辽宁省内,或省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在读的大学生,国民教育系列的成人高校毕业生、自考毕业生(不含在校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117号)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