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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来源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日期:2015/12/25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川教函[2015]387号)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24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报考条件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弄虚作假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因委托培训机构或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所有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四)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功能重新获得,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五)所有科目考试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二、考试笔试时间安排表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13日至19日。
    (二)考试日期2016年3月12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三、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户籍或人事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四川;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及信息录入
      2016年1月13日至19日,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http://www.ntce.cn)完成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后完成注册,然后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考生按相关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选择考试科目和考区。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相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不得用生活照或其他非正规照片,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二)网上缴费
      我省教师资格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22日。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2016年3月7日至3月12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5】862号文件规定,笔试纸笔考试所有科目报考费均为70元/科次。

      六、考试成绩查询
      2016年上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4月19日,考生可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当地考试机构集中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邮件方式。省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以邮件等方式通知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告知考生。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七、考试违规处理   
      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出现违规情况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说明
      (一)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上一考次有未通过课程的考生报名时只选报未通过课程即可。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关于持外省笔试成绩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的精神,已经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详见本公告“报考条件”部分)的前提下,持有效期内笔试成绩(报名网站www.ntce.cn上可查),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例如:某考生在外省参加了笔试,笔试科目考试某一单科成绩合格的,在我省报名参加笔试时,该合格科目可以免予考试;各科成绩均合格,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面试;凡未达到四川省报考条件要求的考生,我省均不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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