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文件要求,现就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间:7月7日-10日17时
(二)网上审核时间:7月7日9时-12日12时
(三)网上缴费时间:7月7日9时-12日24时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11日-16日
(五)考试时间:9月16日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将山西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考生在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及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对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了解报名程序、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考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
一、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
(二)请考生随时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建议通过电脑浏览)、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hbsksy)及各自考区官网、微信公众号(见第九部分),有关考试的通知、消息、公告将在以上地址及时发布。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区设置
继续在原有行政区考区的基础上设置天津师范大学考区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考区两个高校考区。其中
天津师范大学在籍考生须在天津师范大学考区报考;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在籍考生须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考区报考;
其他符合报考条件拟在津报考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在全市行政区考区选择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