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231号)要求,现将2019年上半年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16日—19日11时30分;
现场审核时间:2019年4月16日—19日11时30分(具体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9年上半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考注意事项及相关条件
重要提示:我区本次面试,对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不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及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在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2015年上半年开始我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简称NTCE)。具体实施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印发的《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甘教厅[2015]56号)进行。
NTCE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合格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NTCE考试合格证明。NTCE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2年,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陆(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2016〕7号),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在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陕西师范大学和各市(区)考试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现将面试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