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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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省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7/04/1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2015年下半年开始我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简称NTCE)。具体实施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印发的《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甘教厅[2015]56号)进行,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即2015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须参加NTCE考试;2015年秋季学期及其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NTCE考试;截至2015年底,已取得省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后可在2016年7月前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上述情况之外的所有人员,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前,都必须报名参加NTCE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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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州省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7/04/11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精神,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面试工作。现将面试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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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7/04/11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现将吉林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一)报考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含机考)各科目考试合格,方可申请参加面试。2017年上半年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2017年4月18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www.ntce.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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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7/04/11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249号)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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