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是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思维品质等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特别提示:
(一)考生须符合我省报考条件,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ntce.n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应根据本公告有关要求,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不符合的不能报考。考生的高等教育学历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考生报考前应自行查询。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1日17时,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至10日。现将我省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成绩条件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方可申请参加面试。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11月8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部署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