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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于: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              日期:2015/01/22

 

上海傲卓教育得到黄浦区关于教师招聘相关消息,具体如下:

因工作需要,黄浦区教育系统所属部分中学、小学、幼儿园,2015年需要招聘教师,具体岗位、条件、程序等详见黄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rczx.hpe.cn

一、招聘岗位、人数 

黄浦区教育系统2015年招聘教师448人,详情可登录:http://rczx.hpe.cn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心理健康,仪表端庄;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和职业技能等要求;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说明书要求。

2、具体条件

应届毕业生:

(1)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具有教师任职的基本素质。

(2)师范专业本科毕业(其他应届大学毕业生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岗位相关专业,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幼教为学前教育专科毕业、本科在读(国民教育学历)。

(4)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英语学科需大学六级425分或专业英语四级以上)。

(5)一般学科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幼教学科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6)计算机达到规定标准(文科全国/上海考试一级,理科全国/上海考试二级)。

(7)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本市社会人员:

(1)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具有教师任职的基本素质。

(2)持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

(3)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从事本市教育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学历)。

(5)中级及以上职称,初级职称中特别优秀者。

(6)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考试方法和程序

本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的受理部门是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基本程序如下:

1、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通过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用人单位受理应聘申请。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用人单位参加长三角师资招聘专场和华师大、上师大的毕业生招聘专场和网络招聘会。

3、用人单位组织审查和试教。2014年12月—2015年5月,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面试和试教,初步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4、综合能力测试。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拟招聘人员参加由本区委托上海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的综合考试;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建招聘教师测评专家组,对拟招聘人员集中进行面试,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5、身心健康检查。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拟招聘人员参加身体健康检查(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委托上海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的心理素质测试。

6、确定拟聘人员。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将专家组综合测试结果和身心健康检查结果综合判断,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反馈用人单位。

7、拟聘人员公示。对双方达成聘用意向的应聘人员,经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审查复核通过后,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区人保局核准,最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8、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汇总后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和区人社局,根据应聘人员的不同情况和管理权限,下达用人指标,指导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四、录用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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