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首页> 考试资讯>教师招聘> 最新公告> 公告信息

四川省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来源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日期:2023/06/30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教〔2018〕12号)精神,现将我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9:00至7月9日17:00;

2.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7月8日9:00至7月10日17: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在审核时间段内可继续提交报考信息);

3.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24:00。

(二)考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

所有科目考试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四川(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2023年9月开学后为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户籍为四川省内的外省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符合经四川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详见附件1)的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在我省报名参加笔试。符合经四川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考生可按社会考生要求报考幼儿园学段。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

2023年7月7日9:00至7月9日17:00,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并阅读考试承诺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考生按相关提示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要求见下)、选择考试科目和考区。若在后续面试审核、考试以及资格认定阶段发现考生重要信息存在虚假填报或填报不实的,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或“考试成绩”,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需完整显示考生头部和双肩,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签到表以及考试合格证明,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不得经过特殊处理(PS)、不得用生活照或其他非正规照片,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通过审核。

(二)考生信息审核

笔试报名需要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8日9:00至7月10日17:00,会根据考生报名情况适当提前开始。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在两个工作日内的网上审核(仅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不对考生报名条件和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考生应确保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信息错误,以及谎报、瞒报信息参加笔试的,若在后续面试审核或资格认定阶段发现所填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考生在审核时段内可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并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及时按要求修改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同时还须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和考区后再次提交。逾期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

(三)网上缴费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缴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24:00,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缴费。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考生应于2023年9月11日至9月16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484号)的文件规定,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所有科目报考费均为70元/科次。

五、成绩查询

2023年下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预计为11月8日,请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公告。

六、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七、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再次确认报考条件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因考生个人填报失误、委托第三方(如培训机构、学校、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使笔试、面试、资格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避免造成笔试成绩与本人无法匹配的情况。

(二)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功能重新获得,新的密码将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注册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请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三)本次笔试共设置25个考区〔21个市(州)考区和4个高校考区:四川师范大学考区、阿坝师范学院考区、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区、四川民族学院考区〕,因考位有限,如考生报名人数超过某考区组考上限,该考区将关闭。成都考区覆盖“大成都”范围(包含都江堰、蒲江、邛崃等地),考位将随机编排。四川师范大学考区和阿坝师范学院考区只接受本校在籍考生报名,其他考生报名审核将无法通过。

(四)我省开设的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特殊教育”等学科,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五)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六)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已获得笔试成绩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只需选报未通过科目(课程代码见附件2)。笔试和面试全部合格后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引入“互联网+证书管理”模式,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上的“证书查询”链接入口,下载、打印PDF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七)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代码为: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不带“A”科目相同。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但若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3.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市(州)咨询电话

相关信息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