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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来源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日期:2015/12/31

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各高等学校,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243号)精神,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2日举行,为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13—19日(含节假日) 

  2.考区网上审核时间:2016年1月15—21日

  3.考生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1月15—22日

  4.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3月7—12日

  5.笔试考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

  6.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6年4月19日

  二、报考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参加考试:

  1.已取得合格学历者,且户籍所在地是江西,可报名参加考试;

  2.江西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不论其学历培养层次和培养年限,均从三年级开始可以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从四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从二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3.江西省内2015年以前(含2015年)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在毕业3年内(毕业当年至第3年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间期限内),可按照师范生首次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政策,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如果所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报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报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报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1.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2.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3.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各科考试。

  4.申请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科,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查。

  5.笔试考试科目全部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五、报名、缴费   

  1.报名方式:

  (1)登录。考生在2016年1月13日9:00—1月19日16:00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考生要认真仔细阅读网页提示和报名注意事项。

  (2)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即:要求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如考生未按要求上传照片导致照片不合格,由其自己负责。

  (3)报名。考生按本人户籍所在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在校生按就读学校所在地选择考区。

 网上报名期间,如发现信息有误,在规定时间内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审核成功后不得更改考生信息。未经考区网上审核确认、未缴纳报名费的,本次报名无效。

  2.笔试报名、审核和缴费三个阶段均在网上完成。

  3.根据《关于核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46号)及《江西省发改委 财政厅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2015〕982号)的规定,按每考生70元/科的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

  六、报名资格审核

  考生笔试报名资格审核由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负责。如因“照片不合格”或户籍不符等原因而未通过审核,考生在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的同时,还需重新选报省份、类别、科目,否则,本次报名无效。    

  七、其他事项

  1.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在考前一周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考生如在外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笔试单科成绩合格,其成绩在有效期内可跨省保留。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国家确定,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参加面试报名。

  3.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4.江西省内2015年以后(不含2015年)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年限要求参照报考对象第2条规定。

  5.请考生及时关注并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或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

  6.省教育考试院成社处咨询电话:0791-86765571(徐老师)  

  附件:江西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考区咨询电话.doc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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