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来源于:吉林省教育厅 日期:2021/04/08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至16日进行,现将我省面试及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成绩条件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方可申请参加面试。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2021年4月15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具有①吉林户籍或居住证②吉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含幼师和中师)全日制在读(①②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3、在吉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
(6)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7)符合以上学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5、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如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况下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并通过面试,由此产生的不能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实行网上报名,本次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5 日至4月18日17时。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依照报名系统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信息输入。
注意事项: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如报名时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照片要求: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一)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网报时不用重新注册。参加其他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及报考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下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二)考生应选择本人户籍、居住证或全日制在校生学校所属考区。其中,报考以下科目的考生在选择考区时应遵守如下规定:1、全省报考高中、中职文化课 “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的考生选择长春市高中考区,现场确认单位为长春教育学院;2、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课的考生选择长春市(宽城区)初中和中职考区,现场确认单位为长春市宽城区教育局;3、全省报考初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的考生选择长春市(南关区)初中考区,现场确认单位为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4、全省报考小学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面试的考生选择长春市(朝阳区)小学考区,现场确认单位为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现场确认地址详见附件。
(三)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应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选择相应的专业大类和专业。
(四)长春考区依照考试科目类别分为长春市高中、长春市(南关区)初中、长春市(宽城区)初中和中职、长春市(朝阳区)小学、长春市(绿园区)小学、长春市(二道区)幼儿园等六个考区(详见附件)。长春考生按照报考科目类别选择不同考区。其中,报考高中、中职文化课的考生选择长春市高中考区;报考“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日语、初中俄语、初中心理健康教育、初中音乐、初中体育、初中美术”的考生选择长春市(南关区)初中考区;长春市报考“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生物、初中思想品德、初中历史、初中地理、初中信息技术、初中历史与社会、初中科学”、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的考生选择长春市(宽城区)初中和中职考区;长春市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考生选择长春市(朝阳区)小学考区;长春市报考“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的考生选择长春市(绿园区)小学考区。
(五)考生须本人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和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填报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笔试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若有考生变更手机号码,可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教师资格考试客服电话核实身份后,进行人工重置操作获取新的登录密码。(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七)东北师范大学师范生(含免费师范生)报考条件须符合《东北师范大学师范专业本科学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的暂行办法》(详见学校内网“校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在报名时选择“东北师范大学(在校师范生)”考区。东北师范大学师范生(含免费师范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由学校按照国家教师资格面试标准和大纲自行组织实施,合格线由学校确定,面试成绩按照有关要求由学校直接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考试合格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
未达到东北师范大学校内面试条件的师范生,以及非师范生的面试工作仍由省教育厅负责。
(八)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考生经过现场确认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支付”,网上缴费成功后网页显示“支付成功”,则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三、现场确认。本次面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4月16
日至4 月20 日(周六、周日照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30 。(温馨提示:请考生尽早进行现场确认,避免因材料不全,不能补办而影响确认)。报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须考生本人到网上报名选择的面试考区现场确认地点(详见附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
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户籍或居住证在吉林省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或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籍证明,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面试考生提供学历证书、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原件、复印件;
(3)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
2、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管理部门证明原件(须注明年级)或登录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在吉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并持有效证件的港澳台居民
(1)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网上缴费
(一)缴费时间。审核通过后网上交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到4月21日24时,未经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二)缴费标准。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吉发改价调联 [2019]667号)文件执行,面试收费标准为240元/人.次。
注意事项:现场确认缴费后,考生务必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确认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在2021年 5月10日至16日期间,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六、面试内容与形式
(一)面试内容。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如需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相关面试信息,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二)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单独命题,不使用测评系统抽题。
(四)面试结果查询。2021年6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面试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教育局(其中,白城市、松原市、通化市、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到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五)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经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色打印均可),提供给相关认定机构使用,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知:
1、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
3、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4、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5、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6、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教材,现场确认时提交给工作人员,面试程序为:
(1)考官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10分钟。
(二)有关我省政策规定,请登录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查询《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八、疫情防控须知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组考工作,根据我省考点设置和新冠疫情防控具体情况,现将防疫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要严格执行考生本人现居地政府和考区所在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按照要求,执行当地政府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措施,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二)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自公告之日起,无必要不出省,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从考前第14天开始,所有考生需通过微信吉事办下载“吉祥码”(详见附件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手机在微信吉事办程序中下载)。并在“吉祥码”下填报个人健康信息状况。所有考生还需填写《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2、附件3,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考生提交的健康监测卡和承诺书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所有考生考试入场需要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提交一份本人签字的《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和《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
(五)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六)持“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到达或途径”地区显示红色字体(表示考生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考前 14 天内有发烧(体温≥37.3℃)、咳嗽、乏力、肌肉痛、头痛等感冒样症状或憋喘、呼吸急促、恶心呕吐、腹泻、心慌、胸闷、结膜炎等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或考前14 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须主动提供3天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点。
(七)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八)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在进入考场面试前要佩戴口罩,面试过程中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九)进入考点后,考生需关闭手机闹钟并关机封存到手机袋中,标注个人信息,并放到指定位置,考试结束离场后要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有序领取手机。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九、温馨提示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每年春季、夏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申请人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考试合格人员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后续查询。
吉林省教育厅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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