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2017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定于11月4日举行,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置音体美科目编码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印发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精神,自2017年下半年起:
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二、报名及有关规定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广西。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2)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根据广西实际,2017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和毕业生,这部分学生必须是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未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在校生和毕业生不具备报名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具备报名资格。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所有考生(含师范生)如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5日至8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可自行选择考区(即考试地点所在地)、报考类别及报考科目(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
(二)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17年9月11日17时。
考生网上报名后,各考点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仅审核考生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负责对考生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三)交费截止时间:2017年9月15日17时。
经审核通过的考生统一在网上支付考试费(http://www.ntce.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费笔试为70元/人·科。审核通过,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见附件2)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
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安排
(一)笔试时间:2017年11月4日。
(二)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2017年12月12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自12月12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人参加笔试的考点主管部门(见附件2)提出复核申请。
五、成绩查询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
六、违规处理
考生考试违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注意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资格审核实行网上审核。报名参加2017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的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报名所需条件及相关规定。考生应对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照片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果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获得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资格并通过笔试考试,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关于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请考生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通知。
(二)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均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四)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是重新获取报名登录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五)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桂林市设有两个考区,考生可就近选择考区报名考试。
(七)此次考试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自行复习。
(八)有关考试信息,考生也可关注我院官网(www.gxeea.cn)、微博、微信(公众号:柳园清风)。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各笔试咨询点联系。
附件:1.考生网上报名流程图
2.2017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
笔试咨询联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7年8月16日
附件1
考生网上报名流程图(www.ntce.cn)
附件2
2017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广西考区笔试咨询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