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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于: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日期:2014/11/12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2009】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事业发展需求,奉贤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对象

(一)2015年应届毕业生

1、上海市户籍: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批录取的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奉贤户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限招语文、数学、学前教育、机械、数控、汽车修理、质量监控专业,须专业对口。非师范类专业者须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

2、非上海市户籍:全国重点院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国重点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且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非重点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本科阶段必须是省级以上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限招语文、数学学科,专业对口。

3、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乐专业毕业生。

(二)社会人员

1、2013、2014届毕业生:省级及以上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非师范专业的必须是全国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限招奉贤户籍。

2、本市在职公办教师:三年及以上教育工作经历,本科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高级职称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3、外省市在职公办教师,根据沪府发〔2010〕28号《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2、应届毕业生须达到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成绩积点(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大专生,须达到取得大专学历的成绩积点)。

3、应届和历届毕业生,须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等级证书;艺术及体育类毕业生,对英语等级证书不作要求,如有,可计入基本分。

4、对计算机等级证书不作要求,如有,可计入基本分。

5、普通话要求:应聘语文学科、学前教育岗位的普通话要求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余学科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三、考核录用办法

教育局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以及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用。

1、综合能力笔试。教育局统一组织综合能力笔试,笔试成绩合格,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学科面试人员。

2、学科面试。教育局统一组织学科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综合评定。

3、综合评定。从基本情况、综合能力、学科面试成绩三方面按2:4:4比例综合评定成绩(即:应聘人员的基本分20%、综合能力笔试成绩40%、学科面试成绩40%),并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4、教育局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5、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

6、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与用人学校进行双向选择。

7、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附:基本分值

1、学历:研究生6分,本科5分,专科2分。

2、毕业学校:国家重点院校、省级师范院校师范专业6分,部属(省级)重点学校、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高考招生第一批录取院校5分,其他学校(师范类专业4分,非师范类专业 3分)。

3、英语水平:非英语专业者,大学英语六级2分、大学英语四级1分;英语专业者,专业英语八级 2分,专业英语四级 1分。

4、计算机水平:全国或省二级及以上2分,全国或省一级1分。

5、教师资格证:有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国家考试面试合格3分。

6、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1分。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稍后公布)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报名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446号)。

六、报名提交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由高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

(3)毕业生学习成绩表原件、复印件,至少要有六学期开列的成绩,须计算机打印,并由高校教务部门盖章,不能盖二级学院或大学分校的章;

(4)外语、计算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由校教务处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

(5)教师资格考试所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有首页);

(7)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8)奉贤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表(见招聘预告附件)

(二)历届毕业生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外语、计算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有首页);

(6)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7)奉贤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表(见招聘预告附件)

(三)在职公办教师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7)教育教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8)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有首页);

(9)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10)奉贤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表(见招聘预告附件)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57425735  57426481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446号(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邮编:201400

八、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37597039 (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37597032 (教育局纪监审计执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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