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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来源于: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日期:2020/12/11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0年下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于2021年1月9日至10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0年12月10日9:00—12月13日17:00;

2.网上缴费:2020年12月10日9:00—12月16日24:00;

3.准考证打印:2021年1月4日—1月10日;

4.面试时间:2021年1月9日—10日;

5.成绩公布:2021年3月3日。

二、报考条件与对象

(一)报考条件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限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方可申请参加面试,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即: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对象

1.具有江西省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江西省居住证,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者,可报名参加考试。

2.江西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持我省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申请报名参加考试。

3.江西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4.江西省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按照教师资格考试过渡政策执行。2016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费师范生和2018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类研究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10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和心理健康教育。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18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和俄语。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17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和俄语。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一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择报考相应的科目。

四、面试内容、方式与程序

(一)面试内容

面试遵循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系统”,通过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考生须在试题清单上签名)。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生将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交考官核验,核验无误后,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考试结束后,考生上交试题清单、备课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后,考官归还考生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给予《放行条》,考生凭《放行条》离场。

8.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五、面试网上报名缴费

1.网上报名及考点选择。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确认、网上缴费的方法。考生可于2020年12月10日9:00至12月13日17:00,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

社会考生必须具备合格学历,选择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申领地所在设区市(考区)参加考试;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选择学校所在地设区市(考区)参加考试;新增学科(即: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初级中学心理健康、初级中学日语、初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心理健康、高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科目的考生选择省教师资格面试直属考点(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参加考试。

考生在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提示和报名注意事项,应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指引进行网上信息填报。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如有违反,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2.缴纳考试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完成后,考生必须于2020年12月10日9:00至12月16日24:00,通过网上在线支付完成考试费缴纳,具体办法可参见“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相关公告。面试考试费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财政厅 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473号)的规定,面试收费按照280元标准收取。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报名,系统将自动做信息删除处理。

3.打印准考证。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10日。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考生具体考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六、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发放

1.面试成绩公布。成绩将于2021年3月3日公布,考生可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成绩单到面试报名考区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后的结果由面试报名考区告知考生。

2.面试合格证明。考生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为3年。

七、面试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登录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按规定上传照片,如因照片上传不合格而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严禁培训机构或学校等团体代替报名,如因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3.2020年下半年之前参加笔试并合格的考生,需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再进行网上报名。已参加2020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不需重新注册,直接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栏目指引进行报名。

4.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密码:⑴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⑵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⑶拔打电话重置密码。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拔打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八、其他事宜

1.考生须知。⑴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社会人员身份证不能显示本省户籍时,须同时携带户籍证明;社会人员在居住地参加考试须同时携带在有效期内的当地居住证;在校学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由所在学校出具的“江西省在籍学习证明”);⑵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⑶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⑷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或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⑸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有违反按照违纪处理;⑹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相关规定处理。

2.新冠疫情防疫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要求,考生在考前14天内,自行做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身体健康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须佩带口罩,入场时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体温高于37.3℃的考生,须经医疗专业人员研判后,再决定考生能否继续参加考试。因考生人数众多,请各位考生提前到达考点,以保证按时进入考场。

3.政策咨询。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和“江西教育网”(jyt.jiangxi.gov.cn)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的相关信息。有关问题可咨询相应考区(见附件1)。

 

附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江西考区咨询电话

2.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江西省在籍学习证明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       

 

附件1

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江西考区咨询电话

 

考区名称

面试负责部门

咨询电话

南昌

南昌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0791-88611648

九江

九江市教育局政务服务科

0792-8983461

景德镇

景德镇市教育局人事科

0798-8576307

萍乡

萍乡市教育局政务服务科

0799-6888137

新余

新余市教育局人事科

0790-6435568

鹰潭

鹰潭市教育局人事科

0701-6229260

赣州

赣州市教育局师资科

0797-8391156

宜春

宜春市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资科

0795-3997945

上饶

上饶市教育局教师交流中心

0793-8215828

吉安

吉安市教育局人事科

0796-8224865

抚州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师资科

0794-8263417

江西科技

师范大学

省教师资格面试直属考点办公室

0791-83811675

 

附件2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江西省在籍学习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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